时间长了,买单这件事变成了一种理所当然至少在我心里是这样。 我不是有钱人,三百块对我来说真的不少了,但给她花钱的时候,脑子连算账的程序都不启动,直接跳过。 这种感觉很危险,但也很上头。 就这样,三天里我养成了一个习惯:白天跟她发消息,晚上约她吃饭,回来后俩人各自回房间,洗澡,躺床上,继续发消息。 不知不觉中我好像把她当女朋友了不,不是好像,是真的。 我脑子里已经把“苏晚”这个名字和一个叫“我女朋友”的身份标签拼在了一起。 虽然我从来没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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