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授於臣,宪章有虞,致位于丕。丕震畏天命,虽休勿休。群公庶尹六事之人,外及将士,洎于蛮夷君长,佥曰:‘天命不可以辞拒,神器不可以久旷,群臣不可以无主,万几不可以无统。’丕祗承皇象,敢不钦承。卜之守龟,兆有大横,筮之三易,兆有革兆,谨择元日,与群寮登坛受帝玺绶,告类于尔大神;唯尔有神,尚飨永吉,兆民之望,祚于有魏世享。”遂制诏三公:“上古之始有君也,必崇恩化以美风俗,然百姓顺教而刑辟厝焉。今朕承帝王之绪,其以延康元年为黄初元年,议改正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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