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主人所有,其一身将生活于主人脚下,身份将终身卑贱的比狗都不如并且脱 离社会告别人的生活。 05、奴隶一但签署本条约永远不得反悔,为免奴隶将来反悔主人可拍下奴隶 各种照片若干以作凭证,若奴隶反悔主人可将照片公之于众。(奴隶本人要求这 样已视忠诚和自愿,属奴隶真实意愿之反映主人不承担任何刑事、民事等法律责 任)。 06、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奴隶)签字:乙方(主人)签字:证明人(签字):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宋晓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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