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怎么想,老妈都至少陪三、四个男人睡过。 地面上要找人看护、官道上要找人落户、还有自己上学、练冰滑,老妈出卖过几次她的身体呢?这也能算是从良么?不就是换了一种方式卖么?就连这次,自己母女两个人迁居来河溪,老妈和二叔睡了,难道老妈是喜欢二叔?还不是为了委曲求全,找点生活上的小依靠?既然左右是要这样,干嘛要畏畏缩缩的,低声下气的做一个小店的老板娘呢?还不如和老爸一样,轰轰烈烈的活,然后……一钱不值的死去,也就算了。 ……「我叫张琳,今年
如需阅读完整内容,请在手机端进行阅读。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