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静了片刻,张阿姨女儿先打破沉默:我只把我的衣物、用品拿走。 其它东西,你卖房时再处理也行,我妈的衣物,你早些烧掉吧。 好的。 赔偿的钱,我已领了。 可是,想到这笔钱,我心里就很难过,我怎能用这笔钱啊。 我想了想,存在银行吧,若干年后,给你女儿吧。 她点了点头,接着说:按习俗,在七七四十九天里,我要在每个七的日子给我妈上香、烧纸钱,可是我要工作,……我接过话题说:她是我心爱的女人、我的妻子,你不说,我每个七的日子也一定去给你妈上香、烧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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