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豹言,‘人必有子,子必有父母,因爱其亲友而互相仇杀,因被理官处死而杀理官,可乎?此举将使得国家‘混’‘乱’’……西‘门’豹此言,乃是不知礼仪。,: 。礼仪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的屈死,如伍子胥之亡,并不是指触犯法律,以身抵罪之死。” “宗周时,周公作《周礼》,考虑到这种情形,便规定:‘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伍封复仇前已多次请求,大理寺均未受理,伍封这才持刃杀人。其不忘父仇,孝也;不畏死亡,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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