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下半学期开学前两天的周末晚上,我去“hrdrock”蹦迪,幸运地结识了一个美国小伙子,长得帅极了,t型又好,肌r0u结实,舞跳得bng极了。 凭着我高挑的个头、漂亮的容貌、丰满的身材、出众的气质,还有发音标准的英语,很轻易地和他熟络起来。 我们互通了名字--我得知他叫mrcoross--谈话就没有过多涉及各自的情况。 他告诉我他二十五岁,刚到北京,是来工作的,不是上学--因为我说他看起来长得有些bbyfce;我告诉他我的确是个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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