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用场。” “好啊。” 曹宪头靠着软枕,闭着眼睛,笑着道,“到那一天,老夫残躯就烧个干净,埋到扬州老家去。真要是有来世,老夫还要投胎扬州城,天一亮,便去吃和武汉这里一样的烫干丝。老夫爱吃肉,最好再来点火腿丝,想必味道肯定好。要是有黄酒,那就更好了。” 正如曹宪说的那样,年纪大了,要么睡不着,要么渴睡。 说着说着,老夫子竟然就轻微地打鼾,张德见状,将他丝被稍稍地拉起,到门外见到李善,道:“夫子睡了,记得煤炉上放一壶水。下回不要再弄红烧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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