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或者叫做核心议案。必须要有议员总数的百分之五,也就是四十一名议员联名提案,才能列入议题。而陈。良才已经在小册子的第二页,找到了这总计已达五十五位议员的名讳。 这些提案者,除了田腴一人之外,全都在下面坐着。大部分似乎还在为身边的议员解释草案中的内容。 这么多人参与到草案编订中,而且不是一日两日。只看里面的内容,就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起草和修改。甚至应该早在大议会召开前,就已经在着手准备提案了。 但陈。良才一点口风都没有听到过,虽然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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