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三年一次。 这是在德武帝时期所定,但没有推行,到了明宗二年正式推行。 为了让此劳役法受到天下人的重视,因此在建造避暑山庄和迎宾馆时,也大力推行此法。 本来,劳役是朝廷不用给钱,只需要管吃便可,但此后在建造过程中,由于朝廷所定的工期短,任务繁重,如果换新的一批百姓,恐生疏耽误进程。 因此,工部就上奏,发银子作为报酬,这样一来,这批百姓就长期干下去,至于家里地的亏损问题,都有朝廷颁旨补贴和免税。 这导致后来人人都想服役,工程进度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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