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不应该过分责怪他:她岂不是承认她的罪行吗?懦弱的女人,她岂不是在酷刑之下屈服了吗?全部错误在于她自己.她就是让人拔去手指也不该像那样说话呀.总之如果能再见到弗比斯一面,哪怕只一分钟,只说一句话,只丢一个眼,就可以使他醒悟,使他回心转意.她对此毫不怀疑.然而许多怪的事情是,当众请罪那天意想不到弗比斯在场,同他在一起的还有那个姑娘,这一切把她搅得个糊里糊涂.那姑娘大概是他的姐妹吧.这种解释不合情理,她却非常满意,因为她需要相信弗比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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