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那年我参军了,部队的生活让我觉得活得比较充实,在第三年部队要在八一建军节时举办联欢,因为我唱歌比较好,而且长得比较帅,所以大家推荐我去联系舞伴,没有办法,只好勉为其难了。 在部队的附近有一家地毯厂,里面全是女工,我只好到那里碰碰运气了。 地毯厂不大,条件也不怎么好,简陋的厂房,潮湿的宿舍,我在车间里看了一圈,与她们聊聊了,当她们知道我的来意时,非常高兴,毕竟是个小乡村,根本不会有什么舞会,只能从电视上看到,所以她们非常兴奋,只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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