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周王族做遗民聚居地的诸侯国君,以周室礼法治理殷商遗民,如此便有了以周武王少弟康叔为诸侯国君,而实际“收殷余民”的卫国;先朝王族后裔的祭祀地虽保留“诸侯”名义,然先朝遗民却最大限度地迁徙到前一诸侯,如此便有了重新选择的殷商王族后裔微子开的宋国。也就是说,殷商遗民与殷商王族后裔从此脱节,分为两个诸侯! 自此开始以至战国,便形成了另一种传统:大国但亡,其遗民聚居地至多只能做无治权诸侯;小国灭亡,遗民则直接化入战胜国郡县,不再保留遗民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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