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的讨论 《小说选刊》编辑部: 谢谢你们转来孟繁华先生的文章。我欢迎任何人的批评。孟先生当然也有批评之权,只是他这篇文章里一开始就有前提偷换,让我困惑与为难。在我那篇短文里,我明明只是说到小说中“两个较为普遍现象”,而且通篇以第一人称来说事,把自己当作批评对象,怎么就成了我对小说“总体”和“全部”的偏执性“裁判”?在孟先生的词典里,“较为普遍”可以引申出“全部”、“总体”的意思吗? 恐怕不能吧。我们说改革使人民“较为普遍”致富,是否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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