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但绝不是小数目,凶手顺手牵羊就可以拿走,而他却无动于衷。 那么凶手的作案目的,很有可能就是为了李警官的手枪。 只不过,要弄枪,不见得要做灭门大案吧? 现在警方也不敢断定凶手一定是为了手枪——因为要弄枪还有很多方式,不必选择做灭门案这种惊天大案。 譬如很简单,在八十年代,很多单位企业都有保卫处,那里也都会有配枪。 当时的单位企业都是国企,保卫处主要是保护国家财产,震慑敌特或者其他犯罪分子,配枪也是应有之意,时代如此,不必赘述。 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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