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不过轻描淡写几句,我的脸便红了,窘迫的很。我的字一向是颇为自矜的,曾与玄凌合书过一阕秦观的《鹊桥仙》。他的耳语呵出的气拂在耳边又酥又痒:“嬛嬛的字,如插花舞女,低昂芙蓉;又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又若红莲映水,碧沼浮霞。”(1) 我别过头吃吃而笑:“哪里有这样好,皇后能左右手同时书写,嬛嬛自愧不如。” 他淡淡出,只是一笑带过,“皇后的字是好的,只是太过端正反而失了韵致。” 于是笑盈盈对太后道:“皇后的字很好呢,可以双手同书。” 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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