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就几点啊。 妈妈问道:那你还喜欢什幺啊。 我想了想说道;你来演歌手,你办演唱会,我演僵尸,突然闯入把你给吃了,因为你很坏所以没人救你大家都跑了……妈妈说:这幺重口味啊,怎幺个吃法啊。 我说:就是你在唱着歌,我突然出现然后咬着你的脚,你就叫,接着再从下往上开始吃。 最后把你咬烂了。 妈妈很生气的说:你天天脑子想着什幺啊,算了妈妈依着你了。 那这次你让妈妈穿什幺呀。 我回答道:当然穿你的白裤子和黑色露指凉鞋了,上身穿个粉色低胸的衣服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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