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尸录上,篆字记事,录下尸体生平。 人死灯灭,盖棺定论。 善恶在我,毁誉由人。 林寿眼前恍惚,似乎看到了手下所缝合这具男尸的走马灯。 尸身生前本是长春乡高氏员外郎,乐善好施,常在义庄舍粥救济,风评甚好,是十里八乡交相称赞的大善人。 曾有饥荒逃难的流民,昏阙倒在员外家门口,乱世人命如草芥,何况本不就相识。 搁在普通人那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了,但高员外却是花钱请大夫给这流民看病,最后救活了,还舍了不少银两,如此可见高员外所做善行。 但就是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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