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很简单。 正常的跨国犯罪团伙的目的是为了钱财,他们不想走合法的赚钱路子,因为那样来钱太慢、太累,而来钱快的方法都写进了各国的法律中…… 而眼下这些案件,从目前掌握的信息来看,这个组织应该掌握了非常先进的科技。 没错,来钱快的法子都写进了法律中,但比那些犯罪方式赚钱路子来钱更快的,却是高科技。 当然,如果是从无到有搞研,高科技不算是来钱快的路子,玩崩的可能性很高。 但眼下这个组织已经研出了全球顶尖技术,却没拿出来赚钱,反而搞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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