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钢很高兴,特别高兴。 那次在警察局的审讯室里强奸她,她虽踹了自己一脚,但大多数时间并没有激烈的反抗。 雷钢喜欢刺激、野蛮、暴力,这些元素令他亢奋。 那个叫庄兰的女警,从撕破她的衣服到刺穿她的处女膜,自己整整化了五个小时。 他如猫捉老鼠般戏弄她,听着她尖叫、哭泣,他把阳具捅进她的阴道,在触碰到处女膜的时候放任她逃脱,然后继续重复这一举动,直到她精疲力竭、手足抽筋、身体硬得象块石头时才把举了五个小时的屠刀砍了下去。 本来这个比野马还烈的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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