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也。今合无遵复祖宗之制盐法者。诏云中、陕西、山西三边,上纳粮草,关领旧盐钞,易东南淮浙新盐钞。每钞折派三分,旧钞搭派七分。今商人照所派产盐之地下场支盐。亦如茶法,赴官秤验,纳息请批引,限日行盐之处贩卖。如遇过限,并行拘收;别买新引增贩者,俱属私盐。如此则国课日增,而边储不乏矣。 四曰制钱法。窃谓钱货,乃国家之血脉,贵乎流通而不可淹滞。如有厄阻淹滞不行者,则小民何以变通,而国课何以仰赖矣?自晋末鹅眼钱之后,至国初琐屑不堪,甚至杂以铅铁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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