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了状子。 次日,月娘亲自出官,来到本县授官厅下,递上状去。原来新任知县姓霍,名大立,湖广黄冈县人氏,举人出身,为人鲠直。听见系人命重事,即升厅受状。见状上写着:告状人吴氏,年三十四岁,系已故千户西门庆妻。状告为恶婿欺凌孤孀,听信娼妇,熬打逼死女命,乞怜究治,以存残喘事。比有女婿陈敬济,遭官事投来氏家,潜住数年。平日吃酒行凶,不守本分,打出吊入。氏惧法逐离出门。岂期敬济怀恨,在家将氏女西门氏,时常熬打,一向含忍。不料伊又娶临清娼妇冯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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