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重生之前不久恰好重新看过一遍,书的内容记得非常清楚。 抄书要比写书轻松多了,林宇写起来那叫一个行云流水,打字的速度飞快。键盘啪啪作响,转眼一个小时过去了。 二万字,整整二万字啊!一个小时写出了二万字,这是林宇不敢想象的。以前他最高速度也不过四千字而已。看来抄书果然比写书要快很多。 粗略的看了看,基本上跟原文并没有太大的不同,看来自己的记忆力还是不错的。小小的得意了一下,林宇就申请开通了专栏,准备发书了。 在等待发书的时候林宇开始了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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