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法理基础。在歪曲和编造历史依据的基础上,越南牵强附会地提出和制造各种所谓法理依据,以支持其非法“主权”主张。 一、越南依据先占原则取得西沙和南沙群岛主权的主张不成立 越南外交部在其白皮书《黄沙和长沙群岛——越南领土》中声称,在西沙、南沙群岛尚属无主地时,越南就占有了这些岛屿,在其后的几个世纪中,越南政府对西沙、南沙群岛有效、持续、和平地行使了国家权力。因此,越南认为其已经依据先占这种当时国际法认可的领土取得方式获得了西沙、南沙群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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