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孩子我主张是我的,或是孩子不是你的,所以跟你没关係。 如果你坚持,我会提出监护权诉讼:法官会以「子女最佳利益原则」考量什么监护方式对子女最好。 如果我没记错法律有条规定,我必须让你知道。 一、未婚生子,若要男方负起扶养小孩负之责任,可依民法第05条之规定,请求男方对小孩进行认领或抚育,如此男方与小孩依法就具有父子之法律关係,那就要对小孩尽扶养之责任了。 二、你要小孩单独归你所有,不让男方拥有小孩之间护权,只有两个办法,就是请男方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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