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却是高昂的违约金。 帖子2里讲得是关于人设的故事,也就是进入公司后,艺人从头到尾需要被包装,而艺人本身是没有选择权利的。公司出道的机会有限,艺人在经历了严苛且昂贵的课程后,择优出道,而出道后每个艺人都有话题考核标准。为了达标,无论公司怎么样对他们营销,他们都是无权拒绝的。 而这些营销里面,就包含了黑红路线,比如“恶意碰瓷前辈、同行”、“故意拉踩同期、盲目鼓吹”“家里穷没钱吃饭可怜打工人”“cp项”等等,如果是单独来看,可能会觉得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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