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进一步道?:“此案本是?寻常,但依律法?,房氏上?告其夫,属以下犯上?,依《晋律》当‘杖二十,徒两年?’,臣悯房氏不易,又已被田肆打成重伤,若如此上?刑,恐无辜者枉死,而?罪恶滔天之人得活,此甚为不公,有违道?义!而?若不上?刑,又不符《晋律》,臣实难判,只得斗胆上?禀。” 大殿内一时安静。 众臣目光交接,有人纳闷有人冷笑更有人默然看戏。 这类案件宣判不了?,大可上?呈大理寺,少有人会直接在?早朝提出,京兆尹会如此,怕是?另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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