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认为机会不大。 因为妳们都离婚这幺久,而且当年法官也做出了判决,妳现在要重新争取抚养监护权,就等于重新翻案。 除非妳有证据,证明前夫已经没有抚养小孩的能力,并且想办法证明妳有能力抚养他们,否则妳能够争取到小孩的探视权,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真的没其他办法吗?」「如果妳真的不死心,其实可以找当地的调解委员会,或者地方法院的简易民事庭,那里有免费法律顾问可以谘询。 」看着她听完我所说之后又泛红了眼眶,我只能柔声地劝慰她:「我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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