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这是一个很讲究的东西。「请记住邮箱:ltxsba @ Gmail.com 无法打开网站可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gmail.com』 任岩也不是头一次接到这种东西。 虽然听起来律师函是一种十分高大上的存在,但实际上这玩意跟你去超市买杜蕾斯人家给你开的消费小票是一个性质的。 你不接小票,收银员不会按着你锤一顿,你接了小票,也只是出门就把这玩意扔进垃圾桶。 呃,虽然只是一小盒杜蕾斯,但也许部分处女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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