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随后将笔交给李幼瑶。 对方接过笔,用有些幽怨的小眼神狠狠瞪了他一眼,随后也在承诺人一侧也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目光扫过这份协议书,字倒是不多,但都是诸如「作为炮友的任意一方要随时随地无条件满足另一方的性爱需求」、「每三天必须要打一次晨炮和晚安炮」等无理要求。 最过分的是,李咏歌还在最后加了一条霸王条款。 具体写的是,自签下承诺书后,李幼瑶每天能不能穿内裤的权力,将完全属于李咏歌一个人。 “果然是个变态。”李幼瑶毫不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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