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件绝对荒唐的事,也是一件违背当代法律精神践踏人权的事。当代法律精神非常明确,你犯了什么样的法,就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而相应的惩罚,也一定得由法院判决。判决书上没有的惩罚,均不能实施。比如有些机构,在法院还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将某些犯罪嫌疑人游街示众,还有些执法部门,将一些妓女或者嫖客的照片张榜公布,任何法律之外的刑外刑,都是对法律精神的践踏。别说其他执法部门无权这样做,就算是法院,也无权如此判决,中国的任何一条法律,均没有游街示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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