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待朋友取货时,我回想起与妻子的初夜。「请记住/\邮箱:ltxsbǎ/@\Gmail.com \发任意内容找|回最新地址」發郵件到ltxsbǎ@GMAIL.¢OM╒寻╜回? 那时我二十五岁,她二十四,我们已经步入恋爱关系五个月了。 她请我吃晚饭,去她的住所。 她做了咖喱牛肉,我们喝了汽酒。 在不算明亮的灯光下,她两颊微红,带着也许算得上幸福的笑容,与我交谈。 在酒精的鼓舞下,她带着我进入她的卧室。 我们做了。 事后,她说,即使没有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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