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爽快地和陆明展开合同的 细节探讨。 最终达成的合作方案是,怡海集团会在三个月内私有化退市,萧家占47% 股 份,陆明占45% 股份,林家占8%股份,陆明每年分红4 亿华夏币;董事会一共有 八名成员,陆明分得三席,林家一席,董事长为萧雪……在签完主合同后,更具 体的细则由双方的法务团队走完剩余流程。 陆明和林家的总股份占到53% ,可以说基本掌控了怡海集团,但作为前置交 易条件,陆明需要提前支付70亿元给萧雪,她要运作萧遥金融集团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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